《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第2期
http://wmf.fjsen.com 2012-03-16 10:45:28 来源:省文明办
梅列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实现在校生零犯罪
一是法官进校掌握动态。建立法官和学校间的联系手册,选派13名法官走进辖区内的13所中小学校,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每月到所联系学校了解校园安全情况,收集校园多发案例,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
二是赔偿纠纷诉前指导。团委、妇联与社区共同设立“金法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和“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建立校园赔偿纠纷诉前指导机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单300余份、开展全区中小学部分老师民事诉前调解能力培训4次。
三是诉前妥善化解纠纷。一旦发生校园损害赔偿纠纷,及时就所涉法律、法规政策意见,以及调解技巧与人民调解员沟通,与调解员共同调解,让学校、学生及家长在诉前及时厘清责任,化解矛盾,2011年诉前化解校生纠纷3起。
四是心理咨询助力化解。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5名具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学者、医生、教师担任人民陪审员,将心理疏导、心理辅导引进校园伤害事故的审理中。2011年仅受理1起校园伤害事故案件,并成功调解,在校中小学生实现零犯罪。
(梅列区文明办、梅列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