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市属国企对外捐赠规范 赚100元最多可捐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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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国企可以捐给谁?
(一)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慈善协会、红十字会、见义勇为促进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少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二)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企业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它社会公共福利事业捐赠。
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自办或者与他人共同举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学、环境保护等经营实体的,作为对外投资行为进行管理。
企业为宣传自身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推介企业产品进行商务活动所产生的捐赠、赞助性支出,按照销售费用或广告费用进行管理。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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