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率先启动“公调对接” 四类纠纷转给调解员
http://wmf.fjsen.com 2012-03-16 09:01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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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15日下午,仓山公安分局、仓山区司法局联合在盖山派出所举行“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启动仪式,实现了公安接处警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据悉,启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在我市尚属首次。
一遇到纠纷就找警察,已成为很多人的习惯。但由于受警力、专业调解能力的制约,警方在遇到疑难复杂纠纷时,不仅浪费大量警力资源,而且降低调解效率。同时,随着仓山区人口剧增,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加,给公安机关接处警带来巨大压力。
为此,仓山公安分局、仓山区司法局昨日联合出台《仓山区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接处警对接工作指导意见》,启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
“公调对接”机制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安机关对非警务范围的民间纠纷,经处警民警现场调解不能当场化解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移送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公安机关对符合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损害赔偿事项,双方当事人愿意以和解方式解决的,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公安机关对尚不具备治安裁决或刑事程序受阻案件中的民事损害赔偿事项,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工作中,发现不属于人民调解职责范围的警情,应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据介绍,“公调对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制度,既可以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也可以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化解矛盾。此外,还将实现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与大调解工作的有机互动,形成对突发性矛盾纠纷的强大化解能力,实现矛盾纠纷信息资源的共享,提升源头性、苗头性问题的预警能力。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张宁 郑文)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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