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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创新校车监管手段 建立校车网络信息库
http://wmf.fjsen.com 2012-03-13 08:54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12日,长乐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长乐市校安工程和校车管理情况。据了解,十年来,长乐市校车未发生导致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校车管理工作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目前,长乐市提供校车接送服务的学校(含幼儿园)有49所,拥有各类校车198辆。其中,小学生专用校车2辆、幼儿专用校车44辆、其他非专用校车152辆。国标专用校车占校车总数的23.2%,大中型客车占校车总数的86.87%。

建立校车管理长效机制

2009年4月,长乐市政府颁布实施了《长乐市校车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在校车管理上的职责,将校车运行情况与接送资格、招生资格、办学资格挂钩,对发生超载等违规行为的校车使用单位,视情节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接送资格、暂停招生、责令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11年11月,长乐市政府决定,由长乐市财政拨款500万元,对民办学校在2012年12月底之前购买、更换国标专用校车,给予每辆车2万~3万元的补助,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加快更换国标专用校车的步伐;由长乐市财政拨款100万元左右,购买6辆小学生专用校车,启动公办学校配备专用校车试点工作。据了解,截至本学期末,长乐市的专用校车数量有望超过60辆。

由于购买、更换专用校车需要一定的时间,作为过渡措施,长乐市财政拨款55.7万元,将长乐市所有非专用校车外观颜色统一成校车专用色——橘黄色,并张贴统一标志,不但便于群众识别和监督,还有效促进了校车的专车专用,压缩校车非法营运的空间。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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