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东福 郑智敏)“医前救助缓解了我们燃眉之急,真是太感谢政府了!”近日,谈及医前救助,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西社区的赵闽林满怀感激。今年42岁的赵闽林,年初被医生告知患有尿毒症,面对巨额医疗费用,家庭陷入了困境。“居委会干部得知情况后,立即到民政局帮我们办理了低保,民政局按病重给予我们5000元的医前救助,还有后来的门诊救助,总共救助我们9570元。”赵闽林的妻子朱玉惠说。
龙海市实施的“医前救助”举措,就是患重大疾病而无力住院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可以凭定点医院诊断书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书,向市民政局申请最高额度为5000元的医前救助,医前救助每人每年可申请一次。这一政策走在全省前列,实施后,可望解决城乡低保对象患病无钱就医的问题。
低保户群众在龙海市不仅有医前救助解决他们的“入院难”,在就医后还可以享受“二次报销”,除了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之外,医疗费在“报销”比例外的部分,市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还给予一次医疗救助——“二次救助”。“二次救助”一般在2.5万元以内,特殊病重可以报销至3.5万元。“最近,我嫂子住院花了3万多元,新农合报销1.3万元,民政局又给报销8840元。”龙海市石码镇渔业社区残疾人欧庆阳说。2010年因双腿残疾,他“吃”上了低保,现在每月可领到400多元的保障金。最近,他的嫂子赖木秀患脑胶质瘤,家里生活难以为继,“二次救助”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医前救助、新农合报销以及医后‘二次救助’,这几个救助下来,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看病报销率最高可达90%以上,花小钱治大病已然成为了现实。而且,城乡低保救助手续办理也免去乡(镇)、村(居)审核程序,解决了群众多次往返奔走报销的问题。”龙海市民政局局长甘忠国说。
近年来,龙海市除了推行医前救助、“二次救助”,还实行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以及资助参保、住院救助、分类救助、特殊门诊救助、日常门诊救助等救助模式,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进行扩面、提标、分类施保等调整工作。去年来,龙海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77.6万元,惠及5819名困难群众,市财政还拿出180.8万元为36163名城乡低保对象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埋单”。
及时对低保对象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也是龙海市实施社会救助的一大举措。“政府替我们低保户着想,物价补贴让我们很温暖。”看着低保存折里多出的110元物价补贴,家住龙海市东泗乡松浦村的王面老人说。据悉,去年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启动以来,龙海市共发放物价补贴531.73万元。同时,该市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施保,对城市特困居民适当增加补助金额,提高了低保救助的科学性。特别是城市低保家庭中老、幼、病、残等对象的保障金还给翻了一倍。目前,该市分类施保714人,增加补助金额83.1万元。
此外,龙海市财政每年拨出108万元,连续三年把全市80多万人纳入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并在全省率先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免死亡基本火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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