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创建频道> 文明行业 > 正文
车险“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将废 但仍有症结待解
http://wmf.fjsen.com 2012-02-28 09:3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将废,但理赔后是否影响次年保费引发不少车主担心

曹一 漫画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2月28日讯(记者 欧阳进权)

关注理由:

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索赔难,是个多年的老问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对我国商业车险条款进行修订,车损险“无责不赔”这一霸王条款将被废除。此消息一出,引起车友广泛关注,众多车主对此表示欢迎。

事实上,在此次修订前,法院对“无责不赔”就已不支持;而保险公司只要执行“代位追偿”,也就能解决这一问题。但现实中,各家保险公司不想为无责车主投入太多时间和精力,导致无责车主遭遇理赔难。

此次保险协会计划删除“无责不赔”条款,能否解决车损理赔难题?实际执行中,还会面临怎样的障碍?

【现状】无责不赔,法院并不支持

多地法院已认定霸王条款无效,但车主多不愿走费时费力的法律程序

福州方先生的车前阵子被撞了,肇事车辆负全责,但一直找借口不去理赔,也不愿支付维修费给方先生。方先生找自己和对方的保险公司,都被告知不能办理理赔。

这样的情况很常见。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保险公司以“无责免赔”为由,把无责车主的理赔要求拒之门外。按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保险公司需要拿到维修单证、核定损失之后才能支付赔款。车主如果是无责方,自己的保险公司不给理赔,只能向有责方的车主个人索赔(不能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索赔)。问题在于,如果肇事车主不配合,无责方很难拿到钱。如果是异地事故,无责方为了拿钱得耗费很多时间。

保险公司“无责不赔”的主要依据,是商业车险的条款约定,但商业车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的,被保险人并未参与协商,如此霸王条款,饱受诟病。

但现实中,法院并不支持“无责不赔”。许多地方的此类案子判下来,都是判决车损险“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条款无效。为何“无责不赔”仍大行其道?问题的症结,正如福州一名保险案律师说的,由于通常涉案金额不高,很多车主不愿意走费时费力的法律程序。

责任编辑:陈楠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