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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及千村万户
http://wmf.fjsen.com 2012-02-24 09:34   来源:福建日报社    我来说两句

    12月11日,在泰宁县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座谈会上,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获得财政部、环保部肯定。

    2010年5月,我省被列为全国首批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之一,正式启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计划三年内投入15亿元,力争到2012年实现农村环境“大变脸”。首批示范项目涉及519个整治村庄,项目总投资5.17亿元,截至11月底,预算资金支出4亿元,预算执行率79%。其中511个整治村庄正抓紧做好工程建设扫尾和市县自查自验阶段,预计年内将顺利完成。目前,全省已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162套;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27套,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839套,配套污水管网325.1公里;建设垃圾转运站72个,购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垃圾箱、池25730个,垃圾收集转运车588辆;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2798套。

    据了解,我省2011年度示范项目涉及416个整治村庄,项目总投资5.1亿元,已到位示范资金4.3亿元。目前已全面完成前期工作,启动了示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同时,2012年度示范项目已经下达确认,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开工建设,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示范任务。

    从2011年开始,我省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列入市、县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农村环保考核指标、权重和分值也大幅度提高。同时,将把示范工程建设的成效作为各地环保专项资金倾斜支持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有力、有创新,按时保质完成示范工程建设的县、乡镇、村将优先给予“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命名和“以奖代补”资金鼓励,并优先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对推进不力、没有按时完成示范工程建设或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将处以1-2年区域建设项目限批,取消政策支持和环保资金扶持,甚至追究领导责任。

    根据目标任务,通过三年整治,全省将实现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治理不反弹。(福建日报社)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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