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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哪来出租逸夫小学的底气
http://wmf.fjsen.com 2012-02-20 15:52  胡印斌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

  2010年5月,由香港慈善家邵逸夫先生捐款,陕西渭南市交通局、渭南高新区白杨办事处赵村村委会共同筹资190.60万元建成的“赵村逸夫小学”,投入使用仅仅两周之后,赵村村委会就以上学不方便、存在安全问题等理由,将校舍以10年期限175万元的租金出租给了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逸夫小学变成了汽车4S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耗资近两百万、楼宇敞亮的一所“逸夫小学”,摇身一变,就成了汽车4S店,这个弯子确实转得急,颇有时空错乱的感觉。不仅那些刚刚新鲜了两周的小学师生不能接受,就是一般民众也觉得荒唐。那么,一个小小的村委会哪来的底气,可以随意处置公益捐建的“逸夫小学”?地方政府又何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听任汽车4S店“修理”着美丽的新校园?

  上学不方便、有安全问题就是出租新校舍的理由吗?显然未必。根据常识,刚刚建起来的新楼,不会比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砖瓦房更脆弱、更不安全。新校舍所谓的“不方便”、“不安全”,到底是经过了哪些权威部门的检测、认定?既然不方便,当初规划建设新校舍的时候何以顺利通过?既然不安全,则建筑质量是不是过得硬?

  邵逸夫先生在国内捐建的“逸夫小学”、“逸夫楼”不在少数,公众似乎还没有听说像渭南市赵村这样随意改变用途的做法,也因此,赵村的这一举动不免让人惊诧莫名。按照法律规定,即便是新校舍有赵村村委会投入的资金,村里也无权单方面处置,及至完全变更此项公益捐赠的性质,将小学校用作商业用途。可以说,此举不仅仅是对邵逸夫先生善良意愿的粗暴扭曲,更是对事关全体村民公共利益的肆意侵犯。

  更何况,赵村村委会之参与出资、负责管理,只是代表全体村民在出资、在管理,这种“看管”并不意味着就天然拥有所出资金的所有权,可以自行其是。无论是筹资办学,还是出租房产,或者是所收租金的使用,这些行为都应该征得全体村民的同意、征得捐赠方的同意,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既是人之常情,更是法律的底线。

  悲哀的是,综观整个事件,人们看到的只是赵村村委会的强悍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姑息乃至纵容。赵村村民多年来多次上访,岂可声息全无?可见,这其中的奥妙,恐怕并不是一个村委会所能够解释清楚的。

  据说,因为媒体介入,渭南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才责令赵村村委会恢复“逸夫小学”的教育用途。不过,仅仅是恢复还远远不够。当下,不仅要尽快恢复“逸夫小学”,还应该认真调查这一租赁行为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这几年收取的租金流向了哪里,这中间存不存在贪腐情形,等等。这些问题不搞清楚,则类似“吃公益”的行为将不可能禁绝,那些投身公益事业的慈善家、民间爱心人士,也不可能真正放心。(胡印斌)

责任编辑:李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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