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在治理水土流失中,长汀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治理荒山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使广大群众从治理水土流失中得实惠。
为治理水土流失,长汀实行了严格的封山育林、禁烧柴草制度。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使用燃料的后顾之忧,长汀建立了群众燃料补助制度,对封禁区群众给予燃煤价差补贴,沼气池建设补助,引导农民以煤、电、沼代柴,从源头上解决农民烧柴对植被的破坏。2000年以来,全县用于节能改燃的补助达2000多万元。
在水土流失区,长汀推广“草牧沼果”循环种养生态农业,鼓励农民发展果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既治理了水土流失,又发展了农村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
目前,长汀已建立了策武南坑、三洲风流岭“草牧沼果”循环种养生态农业示范区,通过统一规划,硬化道路,种猪供应等优惠政策,引导群众在水土流失区山上发展循环种养,扶持种猪龙头企业6户,专业大户200多户。
同时,长汀还组织水土流失区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结合长汀“3+2”产业的发展,组织富余劳动力向纺织、稀土、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转移,减少农民因农事生产及其他因素对大自然的破坏,从非农渠道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长汀还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活力,做到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还权于民,实现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目前,全县林权登记发证率91.2%、到户率89.5%。
“坚持以人为本是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成功的根本。”长汀县领导表示,正是在治理水土流失中优先解决了封禁区农民群众生计问题,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老百姓看到了变化,得到了实惠,才使得水土流失治理得到了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与拥护。
看到治理水土流失不仅能够保护生态,还能致富,长汀群众参加水土保持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罗地村是当年河田镇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方。如今,昔日荒山都披上了绿装,郁郁葱葱;河水四季长流,鱼肥水美。“当年漫山遍野也找不到一棵树。”罗地村72岁的村民刘寿高对记者说,“如今的罗地村,真是山清水秀,鱼米之乡。”
“是水土流失治理让我走上了致富的路子!”年近花甲的包山大户赖木生告诉记者。其实,他在长汀城关有一栋小洋楼,却一直喜欢住在策武山半山腰的简易房里,“每天早上起来,我喜欢在山上转一圈,闻闻树香,闻闻果香,挂果的时候走在里面,很有成就感啊!”
1994年,赖木生来到河田水土流失区开发了3500亩果园,种上了板栗。1999年,他又来到邻近的策武乡的水土流失山地上开发了700亩。而今,赖木生自己种果树的年产值有80多万元,利润达20多万元,并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先进个人。
赖木生告诉记者,今年他还想再承包一批荒山,“接着种果树,既能保持水土,又能带动群众致富,一举两得,好得很哩!”
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