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热评 > 正文
像抓醉驾那样刹公款吃喝风
http://wmf.fjsen.com 2012-01-13 15:44   来源:新民晚报    我来说两句

  1月9日举行的深圳市五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痛斥“如果不是公款吃喝,酒店的餐饮价格绝不可能有这么高,公款吃喝就是扰乱市场经济”,引起政协委员的强烈共鸣。王荣说,老百姓对公款吃喝、公款出国给予关注,是时代的进步,遏制公款吃喝可以通过完善改革来大力改进。

  公款吃喝之风由来已久,近年来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公款吃喝抬高酒店餐饮价格,扰乱市场经济,而且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公职人员的道德,影响党和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发展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必须予以高度警惕。

  从文化角度看,如王荣所言,中国人对吃最讲究,吃是社会人际交往最常见的一个载体,任何方式都替代不了吃,“如何净化中华文化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正是“吃文化”的盛行,为公款吃喝提供了社会文化的土壤,因此,要遏制公款吃喝,必须致力于净化社会文化土壤。这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持之以恒,锲而不舍。

  同时,依法对公款吃喝行为进行追究、惩处,有助于加大社会公众对公款吃喝的监督力度,减轻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及公职人员对公款吃喝的“依赖”,也有助于净化社会文化土壤。这是一项十分庞大的工作,需要从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入手,也需要从宏观层面改革机制、完善制度,点面结合,常抓不懈。

  王荣谈到“目前抓醉驾就很好”,这对遏制公款吃喝是颇有启发的。醉驾入刑加大了对醉驾行为的惩处力度,促使一些人迅速改掉酒后开车的不良习惯,如果公款吃喝也正式入刑,那些热衷于安排、参与公款吃喝的人,是不是该有所收敛呢?

  这几年,一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挥霍浪费罪”,以遏制公款吃喝之风。其实,如果能够认定一些性质严重的公款吃喝者侵占了财政资金,就可以依据现行《刑法》,对行为人课以侵犯财产罪或贪污罪。这样的判案已有先例——2009年10月,浙江舟山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某卫生院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傅用于吃喝玩乐的44万元公款被全额认定为贪污款。我们不缺少能对公款吃喝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的法律,缺少的是保障这些法律能够严格执行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文化。

  醉驾入刑有助于遏制醉驾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对醉驾行为如何判定,需要有一套严格的、可操作的鉴别标准。同样,判定某一起公款吃请是正常的公务接待,还是涉嫌侵占财政资金的非法行为,也需要有一套严格的、可操作的鉴定标准。为此,需要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区分正常公务接待和挥霍浪费的界限,并通过财政预算立法环节严格把关,对超过预算安排公款吃喝者,一律按侵犯财产罪或贪污罪论处。

  惩治醉驾有“刑”可用,遏制公款吃喝也有“法”可依。只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努力构建有利于严格执法的法治文化环境,以规范、节约的公务消费推动净化“吃文化”,刹住公款吃喝风就大有希望。(潘洪其)

责任编辑:李琰之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