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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面对"双刃剑"如何选择?
http://wmf.fjsen.com 2011-12-26 15:3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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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在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一方面,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工作,揭露不法资本家向国家进攻的罪恶事实,驳斥他们破坏“五反”的谬论,戳穿他们抗拒“五反”的阴谋活动。

  在党的政策的感召和政府的威力下,一般工商户认清了利害关系,纷纷交代和揭发问题,站在工人阶级一边来。

  但是运动开始后,还有许多不法资本家负隅顽抗,拒不交代,并采取停工、停薪、歇业、停火等办法威胁工人群众,破坏运动,许多私营企业因而停业,国营企业也受到冲击。当时,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给毛泽东拍的电报上说:目前西南地区工商业表现了暂时的但又是显著的停滞现象,出现税收、贸易额减少,许多私营企业无事可做,工人失业增加,贫民更加困难,开始对“三反”、“五反”表示不满,特务已乘机兴风作浪。建议中央采取一些紧急措施,从恢复部分建筑业和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入手,启动市场,减少失业工人,缓解城市贫民的困难。

  当时,出现的另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是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遵循毛泽东和党中央对“五反”的严格界定,特别是对资本家的区分和不同处理,有的认为资本家发起“五毒”进攻,已不存在两面性了,必须彻底打倒,还有的想趁“五反”消灭私人资本等,有的地方混乱地提出了“反暴利、反剥削、反压迫、反资本家腐化生活”等口号。

  1952年2月29日,西南局在给中央的电报,针对四川一些地方乱提反暴利口号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觉得反暴利提法不甚妥当,一是不好算,无底;二是掌握不紧就很容易形成以算剥削账的办法去算暴利,形成混乱;三是政治上也不策略,许多奸商愿意承认暴利而不愿意承认盗窃。

  毛泽东1951年3月1日根据西南局的这则电文提出只应提“五反”,不应再提反暴利,因为这个口号可以被大资本家利用去威胁中小资本家,说他们的利润也有暴利。就目前时期来说,真正违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暴利,已包含在“五反”的各项对象中,故只应提“五反”,不应再提反暴利,隐匿侵吞故产、逃走外汇两项,国家已有法令,又可包括在盗窃国家财产一项内,倒卖金银,偷卖鸦片白面两事,国家亦有法令可依法办理,不必于“五反”外另立项目,变为六反七反。

  毛泽东这个指示再次明确了“五反”的界限,明确了打击不法资本家的范围和界限。后来毛泽东在与中国民主建国会主要负责人、政务院副总理黄炎培的谈话中指出,中国的私人资本和公有制经济都需要发展,私人资本在新中国建设上是有贡献的,必须兼顾国家的利、工人的利,这样才能保证私人资本向好的方向发展,我们要团结他们,教育他们,改造他们,学习并实行共同纲领。

责任编辑:李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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