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人民群众反对不法资本家的“五反”运动也必须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毛泽东指出,在继续要求发动群众的同时,必须保持它是在严格控制下进行的,以保证它不造成大规模的混乱,不影响经济建设的进行,即毛泽东提出的要保证做到群众拥护、市场繁荣、生产有望、税收增加。在3月5日致叶剑英的电文中,毛泽东也再次强调,对广州的“五反”斗争要严格掌握,不使引起混乱,“其它城市,非有充分准备,不要轻易发动五反”。
对此,毛泽东做了一系列安排来保证“五反”运动不脱离常轨,不引起社会过大的震动。他要求先完成“三反”运动,再来集中精力开展“五反”,“五反”的开展也应从大城市到小城市逐步展开,以防混乱,个别地方已在县、区级开展了的,一定要严格控制,不能妨碍春耕和其它经济活动;同时,各地开始的“五反”运动也应审慎进行,准备好了,才能发动,不要一齐全上,结果出意想不到的混乱。因此要求各省委对各城市的“五反”斗争加以精密研究,以正确指示省城以及全省城市的“五反”斗争。
这些对发起“五反”的要求指示实际上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含义即正确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在发动“五反”之前,一般要求首先划分工商户的类别,毛泽东将之划为五类:即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法的。并且指出:“就大城市说,前三类约占百分之九十五左右,后类两约占百分之五左右。”相应的,对待五类工商户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基本守法户一般免退;少数户酌退一部分;半守法半违法户只退不罚;严重违法户又退又罚;完全违法户,从重处罚,并依法判处徒刑。
这样的划分和相应的处罚办法旨在团结资产阶级的大部分,以打击罪行极大的不法资本家。在毛泽东看来,先处理了占95%以上的那部分资本家,人心就可大定了,“暂时停顿或半停顿或不活跃的经济活动就可以恢复了,占百分之五左右的反动资本家就完全孤立了,我们也就可以腾出手来从容地惩治这些反动资本家了。”
毛泽东这里还一再强调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资本家毕竟是少数,不可将打击面放得过大。1952年3月11日,毛泽东给西北局的电文中,就指出了西安划出的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似乎不合实际,是少了许多,只占40%,而北京这两类占70%以上,对上海的划分,毛泽东也表示了质疑。当时上海的类分是第一类占15.3%,第二类占36.8%,第三类占44.2%,第四类占2.8%,第五类占0.9%。毛泽东在给上海的回电中指出,“我们希望从第三类移一部分到第二类,对坚决保护和一般保护的资本家数目能增加一些就好,望酌情处理。”当时,考虑到许多资本家在“五反”后人心惶惶,毛泽东为了安稳人心,把荣毅仁定为完全合法户,这对安定上海工商界乃至全国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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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