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全国的经济中心,是民族工商业最集中的城市,当时,在上海的工业总产值中,私营工业占83.1%,商品零售总额中,私营商业占91.6%。因此,正确贯彻党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政策和其它各项城市政策,发挥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不仅对上海,而且对全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对此十分关心。上海解放前夕,他同准备接管上海的负责人谈话,语重心长地说:“华东同志如果能够把上海搞好,上海和全世界的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全中国和全世界的人民,甚至我们的敌人都将以上海工作的好坏来考验我们党有无管理大城市及全国的能力。”
当时,上海工商业的困难程度也可谓居全国之最。私人经营者对当时的情况也十分不满,陈毅找号称“火柴大王”、“煤炭大王”、“水泥大王”的刘鸿生谈话时,刘鸿生说:“我只有一点钱,公债买了十几万份,要缴款,还要纳税、补税,还要发工资,现在存货销不出去,资金周转不动。”荣毅仁当时也因公债款一时交不出,只能由国家收购他仓库中久存的机器设备和开旅馆的全套家具才解决。有的资本家说:“我的钱全都交税买债了”,有的甚至在店门口写道:“关店大拍卖,为了交公债。”
“二·六”轰炸后,上海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危机之中,再加上每月四千亿元(旧币)的税收、公债缴款等负担,工商业者难以承担,市长陈毅认为,这时候不去扶助私营工商业,而试图用税收和公债去“榨干、挤垮”它,是十分错误,也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这种做法不利于生产的恢复,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在这种想法下,陈毅给中央发了一封电报,如实反映了私营工商业的困难情况,建议将公债款延至4月底,税收任务延至年底完成,不必每月催交。但当时中央并未以明确重视,中央在回电中答复:“据我们目前所知上海银根还不很紧,私人银行存款在四千亿以上,故公债缴款应该不松口,力争于三月缴完,但不得已时,小部分延至四月缴也可以,税款则不能拖延。”
陈毅除继续向中央反映情况,同时又根据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思想对工商业作了一系列调整,如动员党政和人民团体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对工作方法和税目方面的毛病加以改善;召集财经工作干部开会,考虑一些必要的松动和辅助措施,以维持私营工商业的生产和经营;设法帮助失业、失学人员等。陈毅又把这些措施电告毛泽东,毛泽东第二天即复电陈毅,表示上海所采取的方针和中央的方针是一致的,并且几天后又致电陈毅。
根据毛泽东指示的精神,上海市委决定召开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第三次会议,会议动员私营工商业者克服困难,维持生产,并且表示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也已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克服这些困难。会上,许多民族资本家也纷纷发言,表示支持政府的措施,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表示理解,由此消除了双方的误会。
刘鸿生代表指出:“陈市长明白地指出上海正处在严重的困难中,并没有粉饰太平,同时正确地分析了困难的原因,而且指出了光明的前途,这些看法与我们完全一致。因此我们大多数工商业家要挺起胸来,积极克服困难,争取好转的到来。”
荣毅仁也强调私营工商业者要改变不适时的管理与经营方法,并对克服困难提出了建议。纪叔平说:“我们不讳言,税务工作人员确实有缺点,然而税务工作人员们执行任务的认真,与廉洁奉公精神,我们应该表示敬佩。”他表示:“我们应该对于合理的国家税收采取逃税的可耻行为者加以检举,批评和教育。”会议最后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通过了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减轻负担、救济失业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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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