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贪首案 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经过
http://wmf.fjsen.com 2011-12-26 15:21 来源:Xinhua
我来说两句
机关生产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刑事判决书里记录着他们的罪行,1950年到1951年的短短一年时间里,刘青山、张子善利用职权,盗用、贪污的钱款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旧币),相当于现今人民币171万余元。
仅凭数字,现在的人们很难真切感受到刘青山、张子善罪行的触目惊心。我们不妨做一下换算:按当时的币制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这些钱可买粮食近2000万斤,可买棉布800万尺,足够50多万人吃一个月并做一身衣服。如果折合成黄金,171亿元在当时可以购买将近一吨!
在刘青山、张子善大肆贪污盗用国家财产的时候,正值抗美援朝时期,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在全国巡回义演,为志愿军捐款15.2亿元,购买了一架战斗机——同样的战斗机,刘青山、张子善贪污的巨款可以购买十架!
那么,刘青山、张子善是怎样在两年中就搜刮敛聚起这笔巨额财富呢?这还要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机关生产”说起。
所谓机关生产,就是党政机关进行的生产活动,这是一项在特定历史时期为解决国家财政困难而实行的特殊举措。
刚刚诞生的新中国,满目疮痍,百废待兴。恢复国民经济本就步履维艰,1950年,新中国又开始了保家卫国的抗美援朝。战争无疑让刚要起步的中国经济雪上加霜。1951年,财政部对全国财政状况进行了一次匡算,当年的财政支出要比概算增加75%,其中军费占55%,财政收支平衡计划将无法实现。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发起了机关生产活动,借以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
然而,刘青山、张子善的眼睛却盯向了机关生产所产生的效益,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把这条富国之路变成了自己的生财敛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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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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