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及以后退役士兵 可获免费职业教育
每人每学年最高补助9000元
我省规定,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按每人每学年65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用于退役士兵学费和技能鉴定费补助3500元、生活补助3000元(每人每月300元)。参加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按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9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用于退役士兵学费补助6000元、生活补助3000元(每人每月300元)。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的,按照每人每学年2500元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上述学费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交纳学费给予补偿;高于上述学费补助标准的,以上述标准为限给予补助。参加免费职业教育的退役士兵,不再重复享受国家对在校生学习期间的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其他优惠政策。参加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的,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学习年限补助培养资金,但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制年限。
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从中央下达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中安排,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所需的学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不足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同时,我省将根据自主择业、学校推荐、市场调节、政府促进的原则,加强退役士兵学生就业服务。承办学校将按照谁办学、谁负责推荐就业的要求,积极指导并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生就业。有关部门要依托各类人力资源市场以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生就业,也可以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平台。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积极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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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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