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4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日,省教育厅对外发布消息,我省决定2012年在全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学校试点工作。凡符合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经推荐,可直接入读高等职业学校,而不必经过全省“高职单招”考试。
免试考生须符合4个条件
据介绍,推荐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遴选,向试点高职院校推荐。免试是指所推荐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必经过全省“高职单招”考试,由高职院校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录取。
此次我省确定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免试的考生应符合4个条件:一是符合“高职单招”报考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二是在学期间,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属学校代表队选拔赛获得前6名;或者获得学校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三是学年学业成绩在学校名列前50%以内。四是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未参加推荐者3月补报名
据悉,省教育厅将确定开展试点工作的中等职业学校及试点专业和推荐名额,并向社会公布。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生意愿和推荐条件、专业、名额确定推荐的人选,并在校内和学校网站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推荐人选无效。明年1月份后,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并公布试点高职院校及专业、招生数。
试点高职院校审核推荐人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将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在“福建招考在线”(http://www.fjzs.com.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点高职院校到省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省“高职单招”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未参加高职单招高考报名的推荐考生,应于明年3月1日-3日进行高职单招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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