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
我省实施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牵手行动”
为落实《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要求,日前,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未保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牵手行动’”(以下简称“牵手行动”)。
“牵手行动”以“大手牵小手爱心助成长”为主题,以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及闲散青少年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实施“宣讲”、“提升”、“平安”、“关爱”、“监查”、“助老”六大系列志愿服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体内容包括:
1.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志愿宣讲行动。招募党员干部、“五老”人员和社会热心人士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者宣讲团,以“一带一”(1名志愿者带1个班级或1个少先队中队)的方式,采取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为主题,利用党的生日和重要节庆日,定期到本地中小学校开展以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理想信念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未成年人铭记历史,坚定信仰,树立理想。
2.开展“未成年人技能提升”志愿行动。依托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招募大中专院校师生、民间艺术家等有一定技能的专业人士担任志愿辅导员,以组织公益性的兴趣小组、辅导班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学习辅导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小木工”、“电子百拼”、“电脑机器人搭建”等科技小活动,开展环保、武术、阅读、特奥项目等益智健体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培育文明习惯,践行道德规范;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提升未成年人道德情操。组建优秀家长志愿服务队,定期举办各类专题经验交流会、公益讲座、家庭教育咨询服务或家长沙龙等活动,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3.开展“健康成长直通车”志愿行动。建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员”志愿服务队伍,通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学校心理咨询室、城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中心),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培育未成年人良好的健康素质和心理品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深入学校社区乡村,讲授安全、卫生、自护和健康、应急避险、禁毒防艾、青春期心理健康等知识,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成立律师志愿者团,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建议、代理等综合维权服务。推广青少年事务社工志愿者担任未成年犯“社会调查员”等做法,加强对社区未成年人特别是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
4.开展“爱心相伴 携手成长”志愿行动。发动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闲散青少年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结对,深化“关爱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爱心妈妈”巾帼志愿服务团、“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活动,开展家政服务、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社会体验、自护教育、康复医疗、走访慰问、困难救助、安置和回归社会、环境融入和人际沟通训练等方面志愿服务。同时,通过志愿者联络协调社会各界为他们捐赠图书、亲情电话卡、教学设备等用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监查志愿行动。招募巾帼志愿者、社区家庭教育志愿者、“五老”网吧监督志愿者, 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志愿服务行动。培养一批网络监督志愿者队伍,配发专门证件,开展文明上网辅导和网络文明监督。针对网吧违法经营、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电子游戏、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其它城市不文明现象开展检查和义务监督,及时举报违法违规情况。
6.开展“童心辉映夕阳红”志愿行动。树立“老年人爱心助成长,未成年人爱心献长辈”的理念。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组织有能力的未成年人就近就便参与“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尊老、敬老、爱老意识,实现“大手牵小手文明一起走”老少真情互动,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境界。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牵手行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健全工作机制,把“牵手行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省志愿服务基金会采取项目申报、审核的方式提供经费支持。加大活动宣传,在文明风网站和福建省志愿服务网设专题网页,适时命名和表彰一批全省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牵手行动’示范基地和优秀志愿者。要务求实效,精心设计项目,细化服务内容,按照“志愿者团队+未成年人+接力”的项目实施模式,实现长效帮扶。 (省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