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理释法 关怀未成年人
近年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秉持以理释法以爱律人的理念,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讲、爱心救助活动,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1.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根据福清市外来人口多、留守儿童多,青少年犯罪突出的现象,该院根据高检院《“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率先在福州市检察系统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主要负责审查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及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监督、帮教挽救、犯罪预防、权益维护等工作。
2.关注社区矫正工作。认真执行我省《关于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组织青年检察官与司法人员到三山镇嘉儒村对部分社区服刑的青少年进行跟踪帮教,“一对一”为他们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勉励他们积极服从社区矫正,争取顺利解矫。同时,赠送各种励志书籍给社区服刑青少年,并留下联系方式,便于定期为他们进行思想辅导、提供帮助。未检科办案的“检察官妈妈”也经常与社区服刑的青少年电话沟通,及时开展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帮教救助等工作。
3.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在校生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尤其是福清三华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涉嫌犯罪的情况较为突出。市检察院及时组织分析了学生作案的类型、动机,总结出涉案学生均是在错误观念的支配下走上犯罪道路的。并建议福清市教育局加强领导,指导该市各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在校生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并及时督促三华职业技术学校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该建议发出后,福清市教育局立即向各校发出《整改通知书》,经过一阶段的整改,许多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4.积极开展助学活动。开展了以“热心助学帮困,爱心呵护留守儿童”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院领导带领全院女干警共筹集人民币1万元,捐助并走访外口儿童相对集中的阳下洪宽小学。加强与各乡镇村委、学校沟通联系,了解留守儿童的家庭和心理现状,为孩子们进行心理辅导、讲解法律知识,并送电脑、书籍,让留守儿童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今年“三八”节期间,该院女干警还到音西街道云中洋村慰问、救助该村的三名贫困儿童。各支部也深入中小学选定帮扶对象,向他们捐赠助学款以及学习、生活用品。
5.深入校园宣讲法律法规。继续发挥女检察官法律宣讲团优势,主动到各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上法制课、发放普法材料、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等形式宣讲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截至目前,女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已到各所中小学开展法制宣讲28次,受教育3万多人次。 (福清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