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7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整合组建了五大省属企业集团。农村工作机制不断创新,集体林权制度、土地经营权、海域使用权等改革继续深化,42个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财税、投资、金融等领域改革积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深入实施大开放战略,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显著提高,五年累计进出口总额48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00多亿美元。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平潭开放开发成效显著,闽港澳侨合作成果丰硕。
闽台交流合作更加紧密。成功举办了三届海峡论坛,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品牌。每年举办100多项涉台大型交流活动,两地文化交流、人员往来日益频繁,五年累计来闽台胞突破1200万人次。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空中直航定期航班和直接通邮,首个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首个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中心和首个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相继成立。经贸往来不断加强,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台资78亿美元,对台贸易额超过400亿美元。率先出台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性法规,率先实现大陆企业入岛投资,率先启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新设和筹建了一批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台商投资区,古雷台湾石化产业园区集聚了一批重大项目,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民生福祉显著改善。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支出4500亿元,年均增长25.3%。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3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加快,全省三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今年1-10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20887元和7597元,分别比2006年全年收入增加7135元和2762元。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速度加快,灾后新居建设群众满意。扶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力度加大。适龄儿童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89.45%和83.4%、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大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和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得到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较快发展,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得到加强。
民主政治有序发展。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作用进一步发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取得新进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切实发挥了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得到加强。“平安福建”建设成效明显,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省。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实施以来,赴省进京上访率降幅较大。全省所有设区市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