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
(二)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品牌
44、着力打造“三优一满意”志愿服务品牌,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围绕创优美环境,广泛开展普及低碳生活理念、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围绕创优良秩序,广泛开展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平安社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围绕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窗口行业便民利民、网络文明传播、文化进社区、全民健身等志愿服务,提高宜居环境质量,让群众满意。
牵头单位: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创建文明行业各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
45、着力打造“扶危济困”志愿服务品牌,以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和社区矫正志愿服务,为空巢老人和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和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子女课外学习辅导;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康复医疗等帮助;开展“生育关怀志愿服务行动”,围绕生育关怀对象,开展帮扶救困活动。
牵头单位: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科协、省红十字会、省老龄办、省计生协会
46、着力打造“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品牌,围绕“阳光成长”开展“牵手行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讲坛、学习辅导、权益维护、安全保护等帮助。
牵头单位: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47、着力打造“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品牌,围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开展志愿服务,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团省委、省委文明办、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48、着力打造“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志愿者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心理安抚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省地震局、省消防总队、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委文明办、团省委、省总工会、省红十字会
(三)建设志愿服务文化
49、大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的志愿服务新理念,宣传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征集志愿者心得等,引导全体公民在志愿服务实践中提升精神境界。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广电局、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
50、通过创作、推广志愿者主题的文艺作品、大型活动、报刊专版、电视专题、人物专栏、网络短信、公益广告、影视动画等载体,培育传播志愿文化。
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省广电局、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
51、规范志愿者CI设计,统一宣誓仪式和标志、徽章、歌曲和色彩,增强组织识别感,使志愿文化成为展示志愿组织“软实力”的载体,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52、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和活动展示等文化交流活动,拓宽志愿服务思路和视野。
牵头单位:省委文明办
53、继续办好福建电视台“海西志愿者”专栏,宣传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感人事迹,弘扬志愿精神。
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