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1-11-14 15:11:50 来源:
省文明办
(五)开展个人品德建设活动
20、精心组织全国、省级道德模范和省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道德模范。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21、加强“好人”建设,广泛持续地开展“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引导公民在寻找身边好人时激发向善意识。
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
22、关心关爱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研究制定让道德模范精神可传承的激励机制,扩大道德模范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省财政厅
二、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23、大力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大力推进“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和有线数字工程项目的整体转换,基本建立全省广电数字化新体系。
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24、继续实施农村电影“2131”放映工程,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影放映体系,积极推进县级城市数字化影院建设。
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25、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使农家书屋覆盖全省建制村。
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局
26、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等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社区文化服务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到2015年,建成比较完备的省、市、县、乡镇、建制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科协、省社科联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