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
六、推进优质服务工程
(一)深化党政机关文明创建
93、以“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为载体,着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政策执行力;着力德政理念建设,提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操守;着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理念,提升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力;着力团结协作精神教育,强化和舟共济意识,提升团队凝聚力;着力开拓进取精神教育,强化创新意识,提升服务发展创造力。
责任单位:省直党工委
(二)深化司法系统文明创建
94、完善司法便民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立案、控申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综合平台;深化司法大走访活动,优化巡回审判、下访巡访制度,推广人民法官、检察官进基层做法,更好地满足公民司法需求;加强司法救助,努力实现应助尽助。
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
95、推进阳光司法,健全完善案件查询系统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旁听庭审和新闻发布制度;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民意沟通工作,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渠道,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
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
(三)深化行政执法系统文明创建
96、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执法便民利民工作制度,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健全群众诉求渠道,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
97、推进执法手段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执法信息、执法流程、执法监督电子化管理。积极探索加强新兴领域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
98、健全执法内部监督考评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涉法信访案件倒查制度。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