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先锋)
个子不高的詹红荔,有着南国女性的清秀,脸上总是洋溢着慈爱的光辉。作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庭庭长,人到中年的她,在有了丰富的阅历后,在不同人的眼里,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
南平中级法院副院长许寿辉:
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她全身心地付出
詹红荔常说,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好几个家庭,甚至是几代人。少年审判工作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要教育帮助那些犯错的孩子醒悟,真诚悔过,重回社会。“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化解一个矛盾,就是增添一份社会和谐。”因此,身为少年庭庭长的她,对每一起少年犯罪案件,总是在细节上比别人多想一点、在审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
许寿辉说,正是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詹红荔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个三不工作法”:
庭前“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及其社会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一次心理疏导,了解他们对犯罪问题认识的,不开庭。
庭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
庭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
她还边思考边实践,努力探索建立少年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同时,积极奔走呼吁,建议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流疏导处理,“能行政处罚的,不移送起诉;能附条件不起诉的,不移送审判。让一时失足的孩子,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在每个环节都能得到合理、有效、及时处理。”
学生小冬,家境贫寒,成绩优异,但一念之差偷拿了别人的电脑。对这样偶犯的少年犯,本可依法适用缓刑。但由于他是外来农民工子女,落实不了帮教措施,判不了缓刑。詹红荔认为,如果判处监禁刑,对小冬既不公平,又会毁掉这个孩子。为给小冬找一位老专家做帮教人,她6次登门求助。老人问道:“这孩子是你家亲戚?”詹红荔摇摇头。老人再问:“是受人之托?”詹红荔还是摇头。老人有些不解:“那你这么上心是为什么?”詹红荔说:“这是一个农民工的孩子,他的父母背井离乡就是为了将孩子培养成才。我不忍心让他们希望落空。只是想请您尽一份力,给孩子一个新生的机会。”老专家被感动了。几年后,小冬顺利考上了省内一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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