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指标应按平等原则分配
http://wmf.fjsen.com 2011-11-04 15:16 胡乐乐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针对北大清华等高校专家在内的15名人士联名建议取消高考户籍限制——“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和招生”的规定,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应中表示,相关工作组目前正在进行研讨论证。这位负责人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单列一章进行专门部署,明确要求“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十分重要,因为它一方面事关高校能否招到优秀学生,另一方面又事关考生能否平等地享受高等教育权利。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也十分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其中最明显的一个障碍,就是一直延续至今的户籍制度,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国家重点大学招生指标分配,大量倾斜于北京、上海、天津等发达地区。因而,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规定,就成为高考改革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
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公众平等观念的提升和高考分省命题的全面实行,随父母流动的高中学生的高考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显。但目前的高考和高校招生仍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报考和招生的政策,导致随父母迁入城市就学的学生无法在学籍所在地报名,也就剥夺了他们平等参加高考并获得录取的机会。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出现“立即废止关于高考户籍限制的规定,将高考报名条件改为考生的学籍所在地”,和“促使部属高校不断降低本省市考生的录取指标比例,最终完全取消大学招生的地域歧视”等改革建议,也在情理之中。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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