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明创建〕
芗城区扎实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
芗城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注重人员培训,财政投入、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1.注重培训,提高素质。抓好队伍建设,建立文艺骨干队伍,是开展文艺工作的保证。芗城区注重引导、调动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根据差异和人员不同的特点,组建不同的特色文艺队伍,形成区有重点,镇、街有骨干,村、社区普遍有队伍的文艺队伍网络。区一级建有水仙花青年歌舞团、水仙花合唱团及水仙花少儿艺术团(10个分团),共有演员528人;镇(街)一级建有夕阳红舞蹈队、红领巾宣传队、老年人太极拳队、芗剧表演队、中老年人健身操队、锦歌队、大鼓凉伞队、群众广场舞队等68文艺骨干队伍,共有演员15236人,村社区有大量各种文艺形式的队伍。同时,多措并举开展培训工作:对富有地方特色的浦南古,西桥锦歌队、天宝大鼓凉伞队、石亭高跷队、巷口南词演唱队等7支文艺队伍给予重点扶持,并选派文化馆专业人员定期给予辅导,提升他们的艺术水平;区文体局不定期组织文化协管员进行辅导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目前全区已有83名文化协管员得到培训;镇街也经常有针对性的组织各种培训工作,以此提高文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注重投入,提升档次。芗城区注重财政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宣传文化队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升文体设施档次。投资2020万元,全面完成文体广电中心装修搬迁任务,并配备了相应的图书和文化体育设施,新增公共文化设施四千平方米;投资1000万元,完成林语堂纪念馆二期工程扩建和芝山镇文化站建设任务;投资93万元,完成芗城区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兼容芗城区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任务;22家“农家书屋”、31条健身路径、52个农民健身工程落户我区;投资73万元,抓好全区22个群众广场文化示范点建设;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芗城点)建设工程,正抓紧建设。这些项目的完成和建设,使我区区、镇、村文体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宣传文化队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日趋完善。
3.注重领导、完善机制。芗城区充分认识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储备是第一储备、人才工作是第一工作”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调控、中长期规划和督促协调等工作。完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公平竞争机制。深化宣传文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积极推进干部交流任职,建立动态管理的长效用人机制,真正形成“重业绩、重能力”的用人氛围,并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区、乡镇宣传文化干部实行上挂下派,增强宣传干部的实践能力,拓宽宣传干部的视野;加大宣传文化系统人才交流力度,拓宽宣传文化系统干部使用渠道,激发宣传文化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近年来,先后有5名区直机关文化干事、镇街文化宣传干事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芗城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