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晋江经济报10月17日讯(记者 林雅萍) 2岁后再没见过生母,1周前爸爸因病去世……日前,本报讲述了8岁襄樊男孩小帆的悲惨境遇。目前,社工机构成了小帆落脚的地方,但没有户口、无亲人认领,小帆的未来是志愿者和社工最担忧的事。近日,许多热心市民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2003110,希望能给小帆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也有市民有意收养小帆,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
“小帆是我哥哥和第二个‘老婆’生的孩子,他们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孩子很小的时候,那个女人(小帆生母)就消失了,究竟去了哪里,我们也不知道。”14日晚8:15,经过相关部门多次追问,死者赵喜兵的弟弟终于在电话那头道出实情,小帆的姐姐方婷今年13岁,5岁起开始由他抚养,赵氏兄弟俩上头还有三个姐姐,现在都已60多岁,对于哥哥的离世,他已经听说,“我自己还养着3个小孩,家里非常穷,现在是农忙的时候,我们没办法去晋江。”赵喜兵的弟弟说,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再抚养小帆。
根据陈埭梧埭外来工子弟小学的入学体检报告显示,小帆身体状况良好。许多市民致电本报询问小帆的近况,除了关心小帆未来何去何从外,他们也希望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6岁的余清昌住在内坑,看到报纸后,他萌生了收养小帆的意愿。“我自己有个儿子,今年23岁,已经大学毕业在厦门工作,我很想收养小帆,让他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在健康的环境里好好成长。”余清昌说,小帆的处境让人心生怜悯,但是否能收养小帆,还得和家人进一步协商,且自身得符合收养条件。
此外,有些市民致电本报,希望能获得小帆的近照或者直接和他见上一面。“我唯一担心的是,小帆哪一天会突然被他的妈妈或其他亲人领走。”市民吴先生表示了这样的忧虑。
“按照目前的情况看,小帆的亲生母亲具有抚养他的义务,在找不到其母亲的情况下,可以把小帆送到晋江市福利院或者育婴院,让他在福利院里的小学读书,福利院再报送公安机关寻找他的亲人。”晋江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小帆仍找不到他的亲人,也可以由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将其暂时收养或者供养。
福建侨声律师事务所李少林律师表示,小帆的情况属于《收养法》第四条规定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因此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同时,他指出,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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