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孝敬父母”入校长推荐新规
http://wmf.fjsen.com 2011-10-14 16:48 伍少安 来源:浙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不孝学生不得推荐”有道德导向意义
“孝敬父母”其实本来无须特别强调。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子女孝敬父母长辈,自然更是天经地义。子女对父母长辈的感情,几乎应该是出于人伦亲情的一种本能。百善孝为先。不孝,则不齿于人类,其实也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品质。
然而,在当下,特别强调“孝敬父母”,乃至成了推荐生的附加条件,却似乎成了一种现实的需要。孝敬父母及长辈的风气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是“常回家看看”这样最起码的要求,也居然要写成一首歌,“啃老”俨然已成为“一族”,不以为耻,还理所当然。更有甚者,人际之间的金钱关系竟渗透进家庭之间,子女遗弃父母,乃至殴打父母的现象也已屡有所闻。
这实在是传统道德的危机。以孝事亲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孔孟儒学更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孝敬父母”意识的淡化乃至丧失,是我们的教育应该吸取的一大教训。教育本是传道授业解惑,其中最重要的是教会做人处世,但是应试教育之下,却是分数高于一切。而父母除了成绩,当然不提任何其他要求,生活上更是百依百顺,于是虽有高分,却从来不懂得知恩图报,不懂得体贴父母,其中不少孩子由娇而横,由爱生恨,甚至恩将仇报的,当然也不可避免。
对父母的孝敬,源于感恩。人生在世,其实应是一个不断感恩的过程。唯有时时处处心存对父母,进而对他人、对社会的感恩感激之心,才可能对他人、对国家以及对社会做有益的事情。也因此,既是择优推荐,不孝敬父母的学生不得推荐理所当然。而且推而广之,这样一条标准,还应用于诸如公务员等优秀人才的录用,以强化孝敬父母等传统美德的道德认同和风气倡导。(钱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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