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行为不能“权力统筹”
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学校,可以号召、鼓励、引导慈善,但是不能将慈善作为一种“义务”去推广。硬性摊派不是慈善,运用权力手段搜集慈善资源必然会破坏慈善生态。把慈善这一社会性的分配机制变成行政摊派、权力统筹,容易让人产生逆反心理,无形中销蚀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至于那些假借慈善之名去圈钱圈地、牟取私利的行为,就更是与慈善全然无关,体现的只是权力的滥用。
正如有专家所分析的,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存在着“三低三高”的局面。“三低”是:整体起点低,慈善组织数量低,捐款数量低。“三高”则是:需求极高,热情极高,开放度极高,而且因为有网络支持,现在已和世界连成了一片。在这样的背景下,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使慈善真正植根于社会、依托于普罗大众,离不开慈善环境的培育、慈善文化的涵养、慈善制度的健全。在这方面,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部门如何“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既是对执政智慧的考验,也是对依法行政的检验。(李天扬)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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