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10月11日,广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幸福广东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首批幸福指数拟于2011年年底前公布,相关指标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针对有市民表示担心“被幸福”,广东发改委主任徐建华称指数并不完全反映幸福程度,但对建设广东有“建言献策的作用”。(广州日报 2011-10-12)
就目前舆情的反应来看,一如久遭诟病的GDP崇拜,“幸福指数”在中国运用得并不“幸福”。首先,官方发布的幸福指数往往与居民的实际感受相差甚远,反遭致“被幸福”的民怨反击;其次,居民幸福指数对官员的考核力度真正几何,尚未见结果。如此一来,舆论对于幸福指数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的“幸福”期待终究化为无形。
此番广东仍不“避嫌”,并专门成立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领导小组搭建体系,诚意可鉴。更值得一提的是,广东还提出了幸福指数的类别指标和差别权重的计算方法,以缩小“误差”。但观照先例,要真正使考量的本意不被跑偏,确保幸福指数的货真价实是为关键一步。
毋庸讳言,影响幸福指数含金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便是其所考察的项目和标准。而已经呈现出来的的失败案例,其软肋恰恰在于,构成幸福指数体系的指标都是由政府自主“开发”,鲜见民意的参与。这或可侧面解释了“被幸福”现象为何难以消除。
以此教训,与其让政府用心良苦、关上门代替民众“感受”,不如事先向社会公开征求幸福指数考量标准,一则打下民意基础,二来,测量出的幸福度真正让百姓可感可知。而鉴于幸福成因的复杂多变,考量标准还有必要依据地域的社会经济差别,作出差异化的考量区分,以防之沦为“国民赚钱指数”。另外,既然幸福指数是为考核官员政绩而生,那么由于攸关到官员个人的具体利益,考据过程中还需防止选择性考量或人为拔高,步GDP之后尘。
当然,再过精准的幸福指数也只是社会发展状况的一个数据展示而已,真正要掂量出民情社意,当权者仍需谨记一点,“大家面对的社会经济问题,并不是一堆冰冷的数字,背后都是每一位市民和每一个家庭的生计和福祉。”舍此,再漂亮的“幸福指数”都只能独有虚名,空留幻觉。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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