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系列先进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办,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进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省文明委决定开展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项目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是省文明委授予的我省志愿服务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我省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典型,激励社会公众参与,培育“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时代新风,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为站在更高起点上,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二、奖项设置
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系列先进评选设立“优秀志愿者”100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30名,“志愿服务优秀组织”20个和“志愿服务优秀项目”若干个(项目奖不下指标,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材料择优确定)。
三、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09年以来我省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和项目,特别是在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大型赛会、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关爱未成年人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代表。
1、优秀志愿者基本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3)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2、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基本标准:(1)正式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工作2年以上;(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各项组织、管理等工作;(3)热衷于志愿服务事业,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乐于奉献,淡泊名利,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3、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基本标准:(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100人。
4、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基本标准:(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可推广;(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各设区市委文明办要统筹协调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广泛发动所辖区内符合参评条件的各类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所实施的项目进行申报;团省委负责在闽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所实施的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参评条件和所下达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参评对象,并经各设区市文明委和团省委研究通过后,报送省委文明办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2、评选。评选办公室将邀请有关厅局、新闻单位、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实名制投票,原则上按照1.3:1的比例差额确定候选对象。
3、公示。评选办公室将候选对象在文明风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文明委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4、表彰。省文明委将于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对象颁授各类奖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近年来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成就、推动事业深入发展的重要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参与评选表彰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2、精心组织。要结合推动创“三优”、实施“三关爱”、推动“三转变”为主要内容的全国志愿服务工作重点项目、活动和各地特色项目、活动,着力推选成绩突出、影响较大的志愿服务个人和集体;要着眼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着力引导各行业、各社会领域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民间志愿者组织积极参评;要确保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申报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系列评选,均需填写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4、5),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请于2011年10月30日前报福建省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3、加强宣传。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激励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加入到志愿者行列,推动福建省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张晟、陈辉、杨子颖 电 话:0591-87891973
传 真:0591-87891920
电子邮箱:fjszyzxh@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1: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首届福建省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附件3: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附件4: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
附件5: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荐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1年9月27日
主题词:志愿服务先进 表彰 通知
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送: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综合处 2011年9月27日
(共印50份)
附件1: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首届福建省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附件3: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附件4: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
附件5: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