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 创‘三优’”
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创建文明行业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的部署,进一步动员广大志愿者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通过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站在更高起点上,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省委文明办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省集中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 创‘三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以下简称“创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起来,让家园更美好
二、活动范围
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
三、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讲文明 树新风”为主线,以“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为主题,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建设任务的要求,扎实推进倡导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开展社会服务、改善城乡环境等志愿服务,营造“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 围绕创优美环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要针对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组织志愿者采取定点包片、流动服务、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家园清洁和植绿护绿志愿服务。在城市,要深入到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部位,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卫生死角、非法小广告,整治“脏乱差”现象。在农村,突击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兽乱放等现象,清洁公厕,平整道路,疏通沟渠。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幸福家园,使人民群众在优美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围绕创优良秩序开展志愿服务
要针对公共场所人员混杂、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在广场、机场、车站、码头、医院、旅游景点等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开展秩序维护、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对乱停车和其他占用公共设施的现象进行劝导;对非法经营的游商、无证照摊点、店面占道经营的现象进行劝导;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现象进行劝导,形成文明礼让、井然有序的新风貌。要组织开展平安社区志愿服务,普遍成立社区治安巡查志愿服务队,协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要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广文明交通监督岗、志愿交通协管员的做法,组织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商业大街商场、主干道公交车站和拥堵路段,维护乘车秩序、开展秩序维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的良好交通环境。
(三)围绕创优质服务开展志愿服务
要结合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围绕文明创建的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文明创建知识宣传、网络文明环境监督等志愿服务。聘请“五老”人员担任社会文化环境义务监督员,就近就便参与互联网、网吧、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利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责任教育。要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担任文化辅导员,围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组织群众学唱传唱红色经典。组织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深入开展“创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满意服务。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行业特色,开展各类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及子女、残疾人、留守儿童活动,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体健身、亲情关爱等志愿服务,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打造城市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创三优”志愿服务活动,是深化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部署、强化领导、积极推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这一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提升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级文明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展所长地开展“创三优”志愿服务活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是否认真完成这项活动任务,作为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考评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省直机关驻闽部队和高校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深化省市、军地文明共建共创。
3、热情服务、展示风采。“创三优”志愿服务活动既是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创建工作深化的重要抓手,各类志愿者协会和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要在志愿服务中当先锋、做表率、展风采。要发挥机关、企业、学校、部队、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广泛动员大家参与“创三优”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开展中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礼貌服务、耐心服务、微笑服务、安全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省文明办。联系人:廖芝馨,联系电话:0591-87891927,报送信箱:fjszyzxh@163.com。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1年9月5日
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 志愿服务 通知
报:中央文明办,唐国忠同志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综合处 2011年9月5日印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