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很快,这首新校歌在校内外广为传唱。1927年6月16日,时值黄埔建校3周年纪念日,军校在校园内树立起了一块刻有“陆军军官学校校歌”的石碑,并署名词作者陈祖康、曲作者林庆梧。
1927年春有学生自黄埔来见陈祖康,告诉他黄埔学校已有了校歌,并唱了原文,这时他才知道那首歌词被采用了。
1926年陈祖康参加国民革命军北伐,任总司令部交际处外交参赞官,北伐东路军总指挥部高级参议,独立第四师总参议兼漳州警备司令部参谋长。
陈祖康到福建后,参加国民革命军东路军政治部的工作,先后任东路军政治部宣传科长,福建陆军干部学校政治教官。
1927年1月陈祖康在闽南从事革命活动。8月中旬,陈祖康当选为中共闽南特委宣传委员兼军事委员,福建临委委员。9月,回闽西传达“八七”会议精神。10月,任中共闽西特派员;12月4日,当选为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执行委员。
1928年初,陈祖康以教书为掩护,活动于龙溪程溪的南坑一带,曾组织农民进城请愿以减交鸦片捐,赢得群众好感。2月10日,当选为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常委,分管组织和漳州党务工作。1928年2月当选闽南临委常委,兼省临委组织部长,1928年4月,中共福建临委书记罗明去莫斯科参加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定陈代理临委书记。
1928年4月下旬以来,驻漳州国民革命军独立第四师师长张贞,派黄澄渊和郑墨西劝说陈与其合作。在多方影响下,陈的革命意志开始动摇。6月16日,陈以子侃署名在《漳州日报》上发表《中国革命的前途》一文,公开声明脱离共产党,投靠国民党张贞部。6月24日,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决定开除陈的党籍,并对陈文进行批判。陈祖康脱离中共后,投靠张贞,任独立第四师上校参议。
1928年8月,中共中央派郑超麟为巡视员来闽整顿省委组织。陈得知郑到达厦门,派人跟踪,伺机捉拿未遂。
1928年冬,陈祖康与陈卓凡一起到上海找谭平山介绍他们加入中华革命党(即“第三党”),并被委任为闽南地区党务筹备员,在漳州、厦门一带发展“第三党”组织。
1929年8月8日,红四军解放漳平城。12日,群众到陈祖康家杀猪出谷,放火烧毁其房屋。19日,红四军挺进闽中,陈即以国民党岩平宁剿抚特派员身份与张贞派的张汝劻旅乘虚进占漳平县城。他荐派心腹陈应标为漳平县长,捕杀革命人士陈福庆、苏振源、苏金等人。1930年,陈祖康到上海向“第三党”的邓演达汇报工作后,10月回漳州创办《回风报》,至1932年6月因资金不济而停刊。接着又参与“第三党”在漳州筹办《漳州日报》,受十九路军影响,宣传反蒋抗日。
1933年12月13日,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委任陈为漳浦县长。
1934年1月,闽南自治军司令胡捷进攻漳浦时,陈率部与之酣战,后得十九路军驰援,反守为攻。陈将胡枭首示众。
1934年1月21日,“闽变”失败后,陈祖康避居长沙,以喝酒、打麻将消磨时光。后被长沙警备司令部的军统特务范裕厚拉入军统组织。1936年“两广事变”爆发后,他到湖南醴陵收集广西方面的动态,颇为得力,“成绩良好”,旋被派回福建老家工作,先后担任福建警官训练所政训主任,驻闽绥靖公署情报处上校秘书兼一所所长,省保安处谍报股上校股长。在担任军统闽北站站长期间,曾查到一封日本台湾总督中岛满从香港寄给福建省政府主席陈仪的信并上报中央,吓得陈仪赶快把他的日籍太太送到长沙并表示对中央的忠诚。1938年9月,经国民党福建省党部主任委员陈肇英介绍加入中国国民党。接着担任军统闽北站站长。此时,陈截获一封日本驻台湾总督中岛满给福建省政府主席陈仪的信。陈将信转报中央,与陈仪产生尖锐矛盾。后得戴笠之助,调任蒋介石成都行辕调查处第二股上校股长。
1939年,陈祖康受派任军统上海站站长,从事情报工作,负责搜集日、汪、共情报。1939年秋,从陈公博那里获得了美国需要的日本剩余海军舰只的位置的情报,从而帮助美军飞机彻底解决了日海军舰队。
抗日战争胜利前夕,陈祖康勾结日本高级军官破坏中共在上海日军下级官兵中的策反工作。随着抗战的即将胜利,为了保证国民党军队进入上海,他和日军高级军官勾结,破坏了共产党在上海日军下级官兵中的策反。
抗战胜利后,他获得国民党当局的中勤嘉奖勋章。1947年,陈任华安“中美合作所”少将督察组长。同年11月,陈祖康返乡竞选所谓“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当选为代表。并与刘子明同时当选。
大陆解放前夕,陈祖康携妻子随国民党逃到台湾,任国民党军少将。1960年,受命赴香港进行反共的情报工作。由于活动猖獗,1962年被香港当局逮捕入狱。释放回台后,仅靠国大代表薪俸及补贴维持生计。晚景不佳,著有《花落去斋诗词集》。
1979年2月25日,陈祖康携在台湾病故,享年79岁。
大浪淘沙,书写着人间沧桑。风云变幻,折射出人生轨迹。陈祖康这位早期的共产党人,由于历史的局限和自身的因素,最终没能成为正义的代表者,反而与共产党分道扬镳,其教训是值得吸取的。但是,他在早期为中国革命作出了一定贡献,黄埔军校校歌的创作(1985年1月23日,全国政协委员文强来函证实,这首校歌确属陈祖康所作),仍然值得一提,正如他自己所说:“在这校歌的字里行间,无疑是代表了一部分黄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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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