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突出专项整治,注重强化有力有效的创建举措。我们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结合福州实际,围绕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坚持重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举措,扎实推动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农贸市场等10大类专项整治工作,着力为市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一方面,我们从加强城市管理入手,紧紧抓住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各类重点难点问题。比如,针对城市“牛皮癣”整治问题,我们坚持疏堵结合,组织五城区和16家市直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尤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部位整治力度,乱张贴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针对超标电动车上路问题,我们结合开展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电摩”查纠和处罚力度,分阶段、分区域推进“限摩限超电”工作,鼓励回购、换购超标电动车,加强对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管,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针对小街巷建设改造问题,市、区两级投入专项资金,做好路灯、盲道、无障碍设施、排水系统、道路桥梁修补改造等各项工作,为社区居民群众出行营造了良好环境。另一方面,我们注重加强常态化管理,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群众认可、有利于推进工作的措施予以巩固提升,逐步形成了一系列长效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比如,在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制定实施了《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加大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改进垃圾收运方式,确保市容环境整洁卫生。在交通秩序方面,制定了《福州市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公交车、出租车管理体制,严厉打击违章驾驶、乱闯红灯、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网吧管理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解决网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3.深化创建内涵,注重凸显人文福州的创建特色。我们坚持从省会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底蕴和市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出发,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全面推动福州人文优势软环境和山水宜居硬环境的协调发展,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着力彰显人文福州的独特魅力。一是精心打造山水宜居城市。坚持把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切入点和重要载体,着力构筑“两江润城,碧山环城,水链织城,青峰缀城”的山水城市景观,严格控制山水周边的城市建设,全面做好沿江山体保护改造工作,持续加强绿化美化和公园建设,积极开展内河综合整治,组织实施灯光夜景、立面改造、管线下地、广告牌整治和违法建设集中清理等工程,建成连坂、长安等7座污水处理厂和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空气质量、饮用水源水质等多项环境指标稳居全国前列,有效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二是大力弘扬闽都文化。充分发挥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优势,持续拓展以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昙石山文化、寿山石文化为代表的闽都文化品牌影响力。成立了闽都文化研究会,有序推进闽都文化的挖掘、整理和普及工作。设立了茉莉花文艺奖,引导文艺工作者汲取闽都文化精髓,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作生产了一批具有福州地域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大力推进脱胎漆器、闽剧、寿山石雕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创新,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民间文艺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广泛群众基础的民间艺术精品。充分发挥“五缘”优势,拓展榕台两地民俗文化、宗教文化、谱碟文化交流,做强海峡两岸合唱节、“两马同春闹元宵”等榕台文化交流品牌,有序开展入岛文化交流活动。三是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道德模范”、“感动福州十大人物”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弘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着力培育文明和谐的道德风尚。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倾心打造“激情广场”、“走进美的小区”、读书月、闽都民俗文化节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为市民群众搭建自我教育、陶冶情操的载体平台。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建设,制定了中小学德育工作考评体系,持续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社区青少年心理咨询室等建设,加大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精心组织开展了“做一个文明有礼的福州人”、“拗九感恩”等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自觉实践中接受熏陶、增长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