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8月30日讯 今年初以来,泰宁法院紧扣“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今年1-7月份,该院专项开展“流浪人员司法救助和权益保护”活动,追究2人侵害流浪人员刑事责任,判决8人承担侵害流浪人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流浪人员等弱势群体意识。
一、活动开展的主要举措
泰宁法院为做好“流浪人员司法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按照该院制定的《流浪人员司法救助和权益保护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多方联动,形成维权合力。该院积极联合县检察院、民政局、法律援助中心、公安局等十三家单位联合制定《流浪人员司法救助和权益保护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对流浪人员开展司法救助和权益保护活动,法院作为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整体活动的实施,《方案》很快得到了县委、政法委、各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该活动。
二是分工明确,形成维权链条。根据《方案》,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流浪人员的数据收集、侵权数据收集等,据统计,今年1-7月份该辖区有流浪人员40余人,共有30余名流浪人员权益遭不同程度侵害,其中致1名流浪人员死亡、伤害(轻微伤)5人;公安机关根据民政部门的数据对侵害流浪人员的案件开展专项侦查,到目前为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件4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人;检察机关根据侦查结果进行公诉,法律援助中心对侵害流浪人员权益的开展民事诉讼依法,到目前为止共有2件2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人依法承担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三是舆论引导,营造维权氛围。该院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作用,以案说法,对侵害流浪人员的典型案件采取曝光,震慑侵害流浪人员;同时该院联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万人签名活动,保护“流浪人员权益”,今年1-7月份共有7500余名群众参与签名活动。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