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创建〕
省直机关突出八项重点抓好省市共建文明城市工作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近期,省直机关要求各厅局广泛开展八项工作,扎实推进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开展文明创建宣传。广泛组织省直机关和在榕所属单位参加“万名市民看福州”活动,了解福州市城市建设新风貌新亮点。组织学习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知识,开展知识竞答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参与共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知晓率,增加支持率,扩大参与率。
2、美化办公和居住环境。抓好办公大楼、住宅区的环境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宜居小区”活动,配合福州市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做好拆墙透绿,清理卫生死角,打造省直单位大楼文明优美景观。
3、深化志愿服务。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行动,考评期间,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志愿者参加有关创建活动。组织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和环境卫生督察等工作。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福州市特困户结对济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加强社区共建。要进一步与共建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积极鼓励、倡导省直机关单位的文体活动场所对所在社区定时无偿开放,持续推进“六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创建文明城市扎扎实实办实事、办好事。
5、共建文化场所。继续加大对福州市各类文化场所建设的帮扶力度,在项目规划、资金、建设、管理等方面积极支持文博馆、体育场馆、医院诊所、交通设施等建设。支持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建设“社区文明图书室”、“农家书屋”、“企业书库”、“绿色书库”、科普宣传栏等场所。
6、共塑文明形象。利用本单位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大力宣传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宣传创建中的好人好事以及城市的新风貌新变化。制作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宣传栏,营造共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组织省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做法、经验、典型和成效。
7、共建良好秩序。持续抓好“文明交通伴我行”活动,加强省直机关公务车辆、私家车的文明交通礼仪、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推广人车礼让手势、公交爱心卡、深化“三优”示范街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优化行业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扶持省直、市区合唱队伍的发展,扩大“激情广场大家唱”的品牌影响力。
8、抓好检查落实。结合文明创建总评工作,对省直落实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创城”任务。
(省直机关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