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我省新一届精神文明创建总评结果揭晓
本刊讯 8月 1日,经考评汇总和严格审核,我省新一届精神文明创建总评结果揭晓,省文明委在文明风网站正式公布了各类先进侯选名单。其中文明城市 (县城) 部分包括: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城市为厦门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候选城市为福州市、三明 市、泉 州 市、漳 州 市;全 国 文 明 城 市 参 评 城 市 为 福 州市;全国文明县城候选县城为永春县、德化县、沙县、长泰县、惠安县、泰宁县、武平县。第三届省级文明城市 (城区、县城)候选名单是: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莆田市;晋江市、石狮市、福清市、永安市、邵武市、长乐市、南安市;清流县、闽侯县、古田县;思明区、湖里区、鼓楼区、鲤城区、台江区、晋安区、集美区、海沧区、丰泽区、涵江区、同安区、新罗区、梅列区、芗城区、城厢区、洛江区。公布的候选名单中还包括了 36个全国文明村镇、85个全国文明单位;242个省级文明村镇;2259个 省 级 文 明 单 位 (含 学 校、社 区、风 景 旅游区、设区市行业)。
据悉,今年 5、6月份,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安排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三届省级文明城市和第十一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要求,省委文明办分批次组团赴各地进行了文明创建总评。本次公布的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 候选名单是根据今年总评成绩和 2010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合成产生。
本届文明城市 (城区、县城) 创建总评共有 67个自愿申报并符合参评条件的市、县、区参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参评文明城市前置条件,今年首次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评同时进行。本届总评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考察、媒体调查和整体观察六种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各市、县、区 2009年以来,在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九个方面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测评人员对照每条考评标准,先作出“符合”、 “不符合” 评价。经汇总后,对测评项目按 A、B、C、C#四个 等 级 作 出 评 价。其 中,A为 该 项 满 分,B为 该 项 满 分 的66%,C为该项满分的 33%,C#为 0分。本次测评得分由项目分数和特 色 指 标 (10分 ) 构 成。 所 有 测 评 基 础 数 据 将 全 部 对 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