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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活动中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几点认识
http://wmf.fjsen.com 2011-08-12 17:54  郭凌云 来源:龙岩市委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1、在创建的主体力量上,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文明创建的群众主体原则,动员最广泛的群众参与,促进群众素质的全面提高,是城市文明程度的基础和保障。

2、在实施创建活动的项目建设、项目带动上,要突出推进惠及群众的实事、好事项目。要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享创建成果。创建活动中环境秩序的整治,市政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的建设,要立足于百姓生活的方便舒适;社会治安的治理,要重在提高市民的安全感;城市文化设施的建设,要重在满足人民群众物质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生态环境的建设,要重在提升城市的宜居水平;社会风尚的建设,要让群众觉得风正气顺。

3、在创建活动的评价机制上,对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创建指导要突出单位、行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和社会效益的提升。要突出群众满意率分数的比重,包括单位内部职工满意度的提升,推进和谐企业的创建和各项劳动政策的落实。

4、在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上,要及时总结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的创新创造;要注重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注意克服群众反感的、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和做秀成份,扎扎实实地改变薄弱环节。

5、在创建的激励机制上,要更多地鼓励基层群众的探索和创新精神。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活动;多总结交流、宣传被实践证明的好经验;更多地推出和表彰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好典型。

群众观点对我们现行工作的一个启发,就是要促进我们对现行机制的思考。我们期望在考评的方式上,更规范、简化一些、尽量减少对基层单位工作的影响;在创建活动载体的设计上,更大众化一些,兼顾各个文化层面群众的实际,使群众易于参与,更易于互动;在创建活动的组织上,更加尊重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尊重群众的创造;在创建的立足点上和过程中,更加注重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促进群众素质的全面发展和提高。要努力把创建活动真正办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促进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共创共享、共担责任良好局面的形成。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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