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1-08-08 16:35:08  来源:省文明办
    

三、推进志愿服务工程

(一)建设志愿服务工作科学管理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形成由文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专业志愿者协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设“省级志愿者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推行志愿服务信息电子档案制度,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管理制度,实现全省志愿者工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设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站点,推行服务站点认证和挂牌制度,实现参与志愿服务和接受志愿服务的便利化。建立星级认定制度,制定星级评定标准,依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颁发星级证书。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营造当志愿者光荣、参加志愿服务光荣的社会氛围。推动志愿服务立法工作,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发挥志愿服务基金会作用,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二)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着力打造“三优一满意”志愿服务品牌,以“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活动为载体,围绕创优美环境,广泛开展普及低碳生活理念、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围绕创优良秩序,广泛开展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平安社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围绕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窗口行业便民利民、网络文明传播、文化进社区、全民健身等志愿服务,提高宜居环境质量,让群众满意。着力打造“扶危济困”志愿服务品牌,以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和社区矫正志愿服务,为空巢老人和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和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子女课外学习辅导;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康复医疗等帮助;开展“生育关怀志愿服务行动”,围绕生育关怀对象,开展帮扶救困活动。着力打造“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品牌,围绕“阳光成长”开展“牵手行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讲坛、学习辅导、权益维护、安全保护等帮助。着力打造“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品牌,围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开展志愿服务,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志愿者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心理安抚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设志愿服务文化。大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的志愿服务新理念,宣传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征集志愿者心得等,引导全体公民在志愿服务实践中提升精神境界。通过创作、推广志愿者主题的文艺作品、大型活动、报刊专版、电视专题、人物专栏、网络短信、公益广告、影视动画等载体,培育传播志愿文化。规范志愿者CI设计,统一宣誓仪式和标志、徽章、歌曲和色彩,增强组织识别感,使志愿文化成为展示志愿组织“软实力”的载体,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环境。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和活动展示等文化交流活动,拓宽志愿服务思路和视野。继续办好福建电视台“海西志愿者”专栏,宣传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感人事迹,弘扬志愿精神。

专栏5:志愿服务工程中的有关概念

    “三个转变”:志愿服务队伍由以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志愿服务活动由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活动转变,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

“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群众满意。

志愿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责任编辑:徐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