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文明风8月3日讯 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龙文区民办幼儿园不能再以开办各种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除保育教育费和规定项目的代办费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近日,龙文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的通知》,要求该区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
该《通知》要求,民办幼儿园除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含管理费、杂支费)和规定的代办费外,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同时,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占位费、空调费等不合理费用也将被禁止。其中,收取的代办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代办的项目仅限于伙食费、省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活动必备的学具、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仅限全日制、寄宿制)。
《通知》还要求,民办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应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办园成本核算,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民办幼儿园在制订或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时,应向龙文区发改局报送幼儿园办园成本、提交收费标准报备表,并经区发改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收费使用税务票据。对不按规定报备收费标准或超过报备标准收费的行为,该区教育主管部门将不予通过《办园许可证》年审。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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