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将建企业法人信息库 10类不良信用信息将登记入库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 林可)福建将对企业法人的信用信息加以收集归类,对不良信用信息较多的法人代表,工商部门将按照其违法失信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分别对其实施警示类或限制类监管,并对其所任职企业在进行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时给予相应的信用扣分。昨日,省工商局透露,已制定并下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将对10种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法人进行监管。
10类不良信用信息将扣分
据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主要通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时征集,也可以通过与有关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交换共享信息获取。
10类不良信用信息要登记,并要采取特殊监管措施,这10类不良信息分别为: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脱或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巡查监管或行政执法,在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时不如实陈述或故意隐瞒有关事实的;未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所任职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所任职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整改,超过规定期限未整改落实的;所任职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
此外,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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