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订下发《福建省推进未成年人
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本刊讯 为推进“书香海西”建设,引领未成年人“多读书、读好书、会读书”,实现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目标,根据《福建省“十二五”期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精神,日前,我省制订下发了《关于推进福建省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从总体目标、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组织机构、保障措施六个方面,对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方案》要求,今后五年,我省将按照“基地带动、活动推动、网络联动”的建设方式,以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体系为基本依托,以志愿服务队伍为重要力量,以项目带动为主要手段,在全省市、县、区重点建设百所“未成年人课外阅读活动示范基地”,开展以读书为纽带的特色活动,深化未成年人阅读行动,形成“书香海西”未成年人阅读活动品牌。
阅读基地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示范阶段。2011年底前在福州、厦门、泉州3个城市建成“省级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在福清、长乐、晋江、上杭等10个县(市、区)建设县级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在省、市、县三级文明学校中建立1000个学校基地。推广阶段。2012—2013年底前,在总结2011年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在漳州、南平、三明、莆田、龙岩、宁德等设区市建立省级示范基地,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建成30个县(市、区)级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在2000个学校(乡镇中心校以上)建立分基地。普及阶段。2014—2015年,建设46个县(市、区)级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5000个学校(乡镇中心校以上)基地,广泛覆盖全省,形成完整的未成年人课外阅读网络。
课外阅读基地的活动包括:“读书大讲坛”。各级各类基地每月确定一个读书主题,邀请专家、学者、名师、作家、公众人物开办讲座。开辟读书专题网页,将图书推荐、学习单设计、读书心得体会征集、一句话书评、微博书语等在网站上体现,加强互动。“共读同一本书”。组织同班同学同读一本书、同议一个话题、同讲一本书的故事、同谈一本书的体会,在《书香校园》杂志、《海峡教育报·成长专刊》上开辟“同一本书”专栏,评比表彰“阅读之星”、“书香中队”、“书香班级”、“书香教师”、“书香校园”等,巩固读书成效。“亲子阅读”。定期组织家长与孩子共读一本书,与孩子交流阅读心得。以家庭为单位展示、分享“亲子阅读”中的故事和收获,评选“书香家庭”。“我形我书”。通过讲故事、经典诵读、课本剧表演、阅读成果展示等形式,丰富阅读形式,生动展示阅读所得所思,体验阅读的快乐。
《方案》按设区市、县(市区)、学校、社区四个类型,分别对课外阅读示范基地的功能和建设标准进行了界定。在功能方面,设区市级阅读基地突出发挥示范引领、活动策划、队伍培训、宣传推广的作用;县级阅读基地突出发挥工作交互、活动组织、资源整合、典型培育的作用;学校阅读基地突出发挥阅读指导、活动深化的作用;社区阅读基地突出发挥家教辅导、活动延伸作用。在建设标准方面,《方案》对四类阅读基地在场地面积、藏书量、读书活动、招募辅导员志愿者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