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创建〕
湖里区推行五大举措关爱农民工
1.抓机制建设。建立培训与就业考核责任制,将71万农民工就业与培训工作纳入责任制体系,分解细化到区直各部门、各街道。每年春节前通过向农民工发放《倡议书》,举办座谈会,发放过年慰问金,共吃团圆饭等。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关心爱护留厦农民工,为他们创造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在农民工家乡遭受自然灾害时,积极组织开展捐款捐物、慰问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帮助灾区农民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2.抓权益维护。2003年成立的湖里区“外来青年法律援助站”,7名长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已为农民工无偿代理诉讼案件200余件。开通“湖里区青少年维权网”,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维权工作开辟新阵地,该网月均受理求助电话50余个。定期开展“春风行动”,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工地、工厂和招聘会场,现场接受各类咨询和用工违法案件举报、投诉。
3.抓平台建设。成立湖里区外来青年文学社,创编《外来青年》社刊。至今已出刊55期,拥有社员300多名。2004年,成立全省首支外来青年艺术团,依托“温馨湖里”周末广场文化活动,每年开展文艺活动300多场次。区文化馆每年定期在外来人员聚居地放映露天电影300多场,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4.抓技能提升。大力开展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行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操作,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自查工作,完善工作台帐,严格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资金的使用效果。5年来,湖里区与辖区多家大型用工企业合作举办了41期培训班,10815人参加,增强了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
5.抓民生保障。制定《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的若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给予每人每月50元到2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发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参保,2009年以来,湖里区共为农民工及时发放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累计800多万元。开展“星心相迎”、“霞光暖心”素质拓展志愿服务行动,常年为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提供免费培训、课外辅导、心理咨询服务。
(湖里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