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第4期
http://wmf.fjsen.com 2011-07-14 18:05:20 来源:省文明办
思明区出台部门、街道
《公共文明指数专项测评工作方案》
今年3月,在厦门市开展每季度对各区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基础上,思明区出台了《思明区公共文明指数专项测评工作方案》。4月12日至15日,思明区遵循“五个统一”的原则首次启动对部门、街道的测评。
1.统一测评项目:参照全国、省、市测评指标,根据思明区各街道、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十个项目进行测评:即社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公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小型餐馆、网吧。
2.统一测评时间:区每月组织对街道和部门专项测评一次,每次测评周期为四天。
3.统一测评方式:主要以实地暗访考察形式进行,测评点由测评小组随机抽取。
4.统一评分标准:由区委办、政府办、创建办、城管办、效能办抽调人员和部分市民巡查团成员组成,每个项目采取扣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零分,所抽查点(项目)数量平均分为本项目得分。
5.统一公布结果:每次测评后,由测评组在点评会上公布街道和部门分数,对存在问题,在点评会上统一发整改通知书。
(思明区文明办)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