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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后的律师暗战
http://wmf.fjsen.com 2011-06-13 18:10   来源:南都周刊    我来说两句

示弱

尽管知道李庄案第一季未完待续,但是看到李庄被追诉的消息后,陈有西还是有点吃惊,“我再一次高估了他们的智商”。 

3月31日,陈有西给高子程短信:“是否代理再说,出于道义我们应去见他一次。目前兄应给其妻指点帮助。当否?”

高子程是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庄的原同事,也是李庄第一季的辩护人,曾代理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等高官贪贿案。

高子程回复称:当法律背离道义,道义只是无助的同情与呻吟,或许究问前世的的因果,可以暂且抚慰李庄?并且,“今之再诉, 预料之中。唯增二罪,评估之外。徒劳之辩,莫若不为。”

高表示,第二季开始后,李庄妻子李艳芳希望他出庭,找了他三次,哭了三次。不过,李庄案一季二审宣判后,他即已言明不再参与李庄案。李庄曾从看守所给高子程邮来托其代为申诉之委托书,以及代为复议吊销律师资格听证的委托书,高都推辞了这些委托。

康达所主任傅洋也曾表示,“李庄与康达所没有关系,我们也是被调查对象”。傅洋乃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之子,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任职。

随后,陈有西致电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和副主任李贵方,对方都表示“很忙”。陈有西遗憾地称,我的目的是加强李庄案中全国律协的色彩。

之所以想加强李庄案中官方的色彩,这与陈有西本人曾在政府、公安、法院、高校工作经历有关。陈是1977年恢复高考时的第一批大学生,1982年杭州大学中文系毕业,之后从事过公安工作,1986年,陈有西担任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芳烈的秘书,1988年袁芳烈兼浙江省省高院院长,陈也兼任院长秘书。

命运弄人,1989年,基于对某些事情的看法,尽管“查来查去没问题”,陈有西还是当了8年处级干部,没受提拔。1993年,他到北京大学继续深造后曾短暂回浙江高院一段时间,随即进入了浙江省社科院法学所,后来干脆下海当律师。在朋友圈内,陈有西以其对体制的洞察、和文笔的老辣著称。

李庄案第一季中,陈写下的三篇策论长文:《论律师》、《论打黑》、《论智库》,将其学术功底和宦海经历显露无遗。陈有西认为,重庆主政的主要领导身边显然缺乏像样的智库。

在陈有西看来,李庄第二季最理想的辩护人选,除了名望和功底外,最好是一个温和的、官方不太反感的人。因此,他一直期望由北京的刑辩大律师出庭。不过,种种努力落空之后,他于4月2日撰文《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愤怒和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在这篇刊发在其个人网站有西学术网的文章中,陈有西披露了第一季中李庄以认罪换取缓刑的交易细节,表示“所有审判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戏,本案已经无关辩护,只有揭露”。这篇文章发表一天半后,上百位律师和网友实名留言,表示对陈的支持。仅在凯迪论坛“猫眼看人”,其点击率就已达到了32万多。

4月5日,陈有西再次撰文《李庄案,法律不会缺位》回应外界,他称自己其实没有最后确定第二季不出场,即使不出庭,他也会尽一个李庄前任律师的道义责任。

3天后,他在其学术网上发布了《关于移除两篇文章告读者》的公告,称《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李庄案,法律不会缺位》引起强烈反响,令他受到三方面提醒,除朋友们的忠告、黑客的定点攻击外,他还收到“有关领导机关”完全出于善意的建议,“我是一位中共党员律师,必须尊重和照办。”

知情人透露,重庆方面找到浙江省司法厅和杭州市司法局,要求陈有西删除这两篇文章。

陈有西自称是“妥协派”,在他看来,真正有水平、有道义、懂政治、能跟官方直接对话的律师,现在是凤毛麟角,他算其中一个。

在李庄案第一季,在向司法部、全国律协、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司法局领导备案之后,陈有西才正式答应接受委托。2010年1月,在向上海律协的同仁们介绍李庄案前后时,他告诫同行,“面对这么重大的事情,组织、纪律观念要有,司法局管我们是对的,管我们是保护我们,有些东西不能过分孤军奋战。”

责任编辑: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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