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幼儿园“捐款门”,有三方面原因
黄东昱分析,民办幼儿园出现“六一”捐款风潮,有三个层面的原因。
首先是社会层面上的原因。最近一些年,包括泉州在内,教学和管理比较有保障的公办幼儿园数量满足不了市民的需求,包括涌入的外来人口在内,只能让子女到民办幼儿园就学。供需的不均衡,加上利益的驱使,导致一些民营幼儿园经营者认为不规范经营“风险”很低。第二个原因来自政府。政府对非义务教育的学前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把一些本该承担的职责转移到民办学校,民办学校觉得经营压力大,自然要“另辟蹊径”筹钱。
第三个层面的原因来自民办学校。民办学校通过“六一”捐款,可以弥补对办园投入不足的缺憾,把部分捐款拿出来举办活动。
呼吁:学前教育环境应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不但准入门槛要提高,退出机制也应健全”,在周洪宇看来,目前相关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退出机制,并不是很明朗,但对那些给地方教育造成破坏或是给学生的利益带来损失的,并影响地方形象,“我个人觉得,该取缔还是要取缔,该退出要退出”。
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也提出相应的监管条款,但周洪宇认为,还有几方面需要完善。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二条提到,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但如何处理,要受到什么处罚,是责令整改还是罚款,或是停办,该法律并没有明确。
同时,该法律提到,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但如何处罚,也不是很详细”。
“泉州蓝天幼教集团这一事件,也提醒相关立法机关,今后修缮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时,应注意完善这方面的条款”,周洪宇介绍说,比如说应明确根据情节严重,如情节轻者,批评通报,情节严重者,退回款项甚至停办。
“我会考虑将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建议,写进新年的两会建议中”,采访中,周洪宇如是说道。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