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海啸预警预案 分四级定期举行应急演习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31日讯(本网记者 薛辉)日本“3·11”大地震引发的海啸引起全世界关注。为建立健全海啸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高效有序地开展海啸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海啸灾害造成的损失,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福建正式印发《福建省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并开始实施。预案明确,必要时,福建还将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海啸浪高两米为Ⅰ级预警
据悉,福建将海啸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海啸灾害、重大海啸灾害、较大海啸灾害、一般海啸灾害。
其中,受海啸影响,预计福建沿岸验潮站出现200厘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时,发布海啸灾害Ⅰ级警报。受海啸影响,预计福建沿岸验潮站出现150厘米~2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海啸灾害Ⅱ级警报。受海啸影响,预计福建沿岸验潮站出现100厘米~15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海啸灾害Ⅲ级警报。受海啸影响,预计福建沿岸验潮站出现50厘米~1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海啸灾害Ⅳ级警报。 28个单位集体协作
按照《预案》,福建将成立海啸应急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军区首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省水利厅厅长、省武警总队首长、省地震局局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任副总指挥。与此同时,省委宣传部、省农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贸委、公安厅等28个单位将集体协作,应对海啸带来的灾难。沿海群众可第一时间收到预警
海啸Ⅲ、Ⅳ级警报由省海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海啸Ⅰ、Ⅱ级警报由省海啸应急指挥部发布。海啸警报信息统一由省海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电视台、广播电台、通信部门提供。警报发布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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