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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送法进校园
http://wmf.fjsen.com 2011-05-26 15:42   来源:晋安区检察院    我来说两句

今年来,我院的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认真配合教育部门搞好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本年度未成年办案组办理的首件在校生相对不捕犯罪案件,我院选派业务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懂得青少年心理、耐心细致的志愿者服务队的干警到晋安区秀山中学,与区教育局、校方、涉嫌犯罪已重返校园的在校生及其家长开展警示教育座谈会。会上,涉嫌犯罪的在校生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经历、切身感受,表达了对昨天的忏悔和对明天的向往。家长们也对他们在教育方法、教育内容等方面的失误与不足进行了反思。学校法制校长也表示学校方面会努力为在校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与在校生犯罪嫌疑人平等对话,以真情感化他们,避免他们自暴自弃,树立其改过自新的信心、决心。检察官志愿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教育宣传,解答了学校、在校生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校生犯罪嫌疑人、学校帮教责任人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还共同签署了一份帮教协议书。帮教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帮教对象要在学业、生活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帮教责任人在生活、交友等监护方面严格要求帮教对象,防止其不良行为的发生,当发现有不良行为及再次犯罪苗头时,及时制止并做好心理沟通工作。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我们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晋安”的高度出发,依托“青少年维权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坚决贯彻以教育、挽救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针对公安机关报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意讲究方法,主动与未成年人的学校、家长联系,分析其家庭环境,成长过程及犯罪的根源,有效的保护了青少年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档案,要求未成年人办案组在案件审结以后建立回访帮教档案。档案包含侦监科与未成年人监护人共同签订的帮教协议书,同时将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社会活动、家庭环境、家属联系方式、犯罪事实、处理情况等资料详细登记在册,及时详细记载案件进展情况和回访教育的效果。(蔡法缘)

责任编辑:李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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