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拟扩大到福泉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的统计数据,试点以来截止今年2月底,全国通过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渠道共实现捐献37例。其中广东19例,为捐赠最多的省份,此外,天津、湖南、辽宁等省市也有捐赠。成功捐献大器官97个(肝脏30个,肾脏64个,心脏3个),角膜39个,皮肤若干。
为全面推开器官捐献工作,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范围。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黄毅敏告诉记者,我省拟将试点城市从厦门扩大到福州和泉州,试点的移植医院从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扩大到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第180医院。据了解,这些医院都已经具备卫生部核准的相关器官移植资质,如参加试点就可以从器官捐献渠道获得移植所需的器官。目前,这些医院也同意开展试点工作。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志愿捐献器官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建立健全规范化、合法化的人体移植捐献工作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组建了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与协调。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名单也正在筹备之中。专家组的任务主要有三条:一是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二是制定器官捐献技术标准和操作指南,三是对器官获取、移植进行监督指导,保证我省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科学化专业水平。
还有一项工作被专家们认为很重要,那就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的组建。省红十字会赈救部部长蔡康政告诉记者,从其他省市成功事例看,协调员非常重要。根据初步设想,协调员先将在移植医院中发展,尤其是在ICU治疗病房、神经外科、神经内科等科室的医生、护士中挑选。协调员发现潜在的捐献对象后,要及时向所在的捐献工作办公室通报信息,协调做好器官捐献准备,帮助办理捐献登记与公正手续,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