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29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正案首次将醉酒驾驶列入刑法,这是民心所向、社会所需的必然要求,同时“醉酒驾车入刑”对当前交警工作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有利于增强醉酒驾车的法律震慑、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酒驾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对此,永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醉酒驾车入刑”的教育宣传。
一、强化内部教育宣传。结合队伍建设及教育管理,及时召开民警大会部署,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对“醉酒驾车入刑”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辅警思想认识,绷紧安全弦,同时重温公安部“五条禁令”,杜绝民警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
二、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开展,增强“醉驾入刑”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执法舆论氛围。一是将酒后驾驶尤其是醉酒驾车的严重危害、醉酒驾驶列为犯罪行为及严重法律后果等内容印制成宣传数据,利用各种活动进行广泛发放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禁止酒后驾驶的宣传教育。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针对性,使广大群众在事故案例中惊醒和受到教育,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在思想上构筑安全驾驶弦,逐渐培养驾驶人“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三是结合“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积极深入单位、社区、客货运企业、进村入户开展“醉驾入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认知水平。4月25日,永定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杨坚带领机动中队、事故中队民警深入抚市镇政府,进行面对面走访,走访了张汉锋镇长和王德荣人大主席,征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对5月1日起实施的“酒驾入刑”进行宣传。
三、持续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永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求每月由机动中队至少安排一个中队或路检组查纠酒后或酒醉驾驶两起以上,并突出以城区为重点,设卡开展夜间检查,在严查重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同时,强化“醉驾入刑”的宣传。同时还将邀请县电视台随警作战,曝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开展“醉驾入刑”法律宣传。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