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20:00,央视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播出了皖籍企业家、“中国首善”陈光标“诈捐门”事件的深度报道。 《中国“首善”陈光标之谜》的当事记者叶文添、方辉与陈光标就文中所列事实一一“对质”,而不少被提及的慈善机构也纷纷现身,为陈光标澄清捐款属实。
事件回放:陈光标回应“诈捐门”
4月24日,某媒体刊发记者叶文添、方辉名为《中国“首善”之谜》的报道,其中直指陈光标所经营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捐款来源不明,质疑陈光标的捐款初衷和动机,并通过采访提出对其2010年度慈善成绩单数额和去向的怀疑,称其慈善“有水分”。
现年42岁的陈光标,皖籍人士,全国慈善明星企业家。在中国富豪中第一个提出“裸捐”。在这篇报道出炉的当天下午,他就在个人微博上发布视频,晒出捐款证据,回应称:记者不采访我就乱写。
昨天晚上,通过央视这个平台,不仅两位当事记者出声,对自己的采访过程作出说明和解释,同时,陈光标也再次现身,对自己回应中拿出的捐款证据作出进一步说明。最后,一些事件中涉及到的慈善机构,如全国红十字总会,也出具了陈光标捐款的记录和证明。
当事记者:慈善应当禁得起拷问
当事记者表示,自己是按照媒体公布的一份陈光标“2010年慈善成绩单”,对其中公布的捐款一笔一笔进行采访核对的。他们采访时了解到,陈光标为家乡捐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农贸市场收取租金,为陈家父母所用,而当地乡政府基本不管。
陈光标对此回应:“我从来没有给媒体提供过什么成绩单,也没任何人找我采访什么成绩单。”言下之意,记者采访的依据可能是其他人自行整理的。而所谓收取租金的店面,是他在农贸市场外拍卖所得的门面,一共11间,所得用于贴补市场运营,与农贸市场本身完全不是一个项目。泗洪县天岗湖乡党委书记钟波证实:老年活动中心全免费开放,农贸市场的卫生保洁费都是陈光标在缴纳。
中国红十字会证实,2010年确实收到了陈光标捐赠的700万元。陈光标继续澄清:记者称其给江苏光彩事业会捐款千万因不能开抵税发票退回,但实际上,国家政策是房屋拆迁企业可以免税,所以根本不存在抵税发票一说。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证实,2010年陈光标没有捐款,报道中所写的百万元是2009年11月捐的。另外由陈发动企业家的捐款一共300多万元,一并计入,是为西南抗旱所用。
当时记者就此称,他们并不否认陈光标做慈善的意愿本身,并认为公众人物理应接受监督,“任何慈善都应禁得起拷问。 ”
陈光标:这样谁还敢做慈善?
报道中发现,除了中国红十字会有捐款公示以外,其他大部分慈善机构都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捐款公示制度。在记者求证过程中,有些慈善机构打不通电话,或回复很慢。陈光标对记者表示:这次自己真的感觉很受伤,“是不是要这样,出来一个打压一个?谁还敢做慈善? ”
陈光标向央视提供的一份清单显示,自己近年来累积捐款已经超过了14亿元。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现在急需的是,事件中涉及到的慈善机构应该主动站出来,拿出证据,帮助慈善企业家“验明真身”。 “在这起事件中,因为善意受到质疑,也因为这些慈善机构的不透明,受伤害的不是陈光标一个人,而是许多可能有意向善的企业家,他们可能会产生更多顾虑。 ”(记者 雅妮 整理报道)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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